卫生部7月26日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列出了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大米、食用油及蜂蜜等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被列入其中。
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涉及乳制品、蔬菜和粮油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其中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装饮用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所列食品没有加香的必要,因此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如纯乳如果加了乳香香精,那就不是纯乳,而应称为加香乳。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明确告诉消费者,都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使消费者对食品性质和质量不产生误解。
有关专家指出,合法的香味添加剂都做过实验,经过风险评估,一般来说对身体没有什么大的危害,但是长期食用的后果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不少香味添加剂虽然标明了具体名称,但是具体的含量却没有标识,因此,尽量少吃“伪香”食品更加有利于健康。
张国英 杨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