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亦即辛亥革命后第二年的秋天,一位27岁的年轻人走进了一家照相馆,背对一面落地穿衣镜,让照相师傅为他拍摄了这张照片。又过了几天,从照相馆取回照片后,这位年轻人以工整的小楷在照片的背面留下了这样的题识:
壬子秋八月,将欲剪发,故用大镜照后影,以留纪念。八月初三即新历九月十三日拍于劝业场楼上之丽芙照相馆,计印二张大洋捌毛。
没有誓言,没有怨艾,这位年轻人只是平静地记述了拍摄照片的动机和经过,但于字里行间也对从此失去那条长辫,流露了淡淡的眷恋。 (摘自《悦读》第21卷 冯克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