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8月20日,张志新因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判处无期徒刑,1975年惨遭杀害。尸骨未寒,沈阳法院给张志新的家人办了个“死囚家属学习班”,让女儿曾林林及儿子曾彤彤与“罪犯”母亲划清界限。这次学习班的“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摘录如下:
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这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摘自《财经文摘》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