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工作制的设想,最初是我向当时的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同志建议的,我当时担任国家科委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在他的支持下,研究中心专门成立了缩短工时课题组,课题组最终形成了向国家提出的研究成果:《关于缩短工时,实行五天工作制的研究报告》。1994年3月,我国试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
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
新中国成立时,对劳动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一周工作六天的劳动制度约定俗成地延续了下来。因为一周只有一天假,大部分人把所有的家务活留在周日干:换煤气、洗衣服、看老人、购买必需品等等,当时有个说法很形象:“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
从1979年我在国家科委政策研究室工作的时候开始,我就代表我们国家每年参加联合国组织的有关科技方面的国际会议,所以经常出国,去过很多国家。慢慢地,我就发现,很多欧美国家乃至一些不是很发达的国家每周仅仅工作五天,联合国每周仅工作四天半。我统计了一下,当时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与短工时相对应的是这些国家生产的高效率和低能耗,以及教育、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大发展。当时我就很困惑:为什么别的国家每周工作五天还能发展,而我们工作六七天还不够?生产效益那么低,速度那么慢?通过进一步了解,我发现甚至是世界上最贫穷的44个国家中也有近28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所以我就想:假如我们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效益,有什么样的后果?
1986年初,在一次国家科委的委务会上,我私下向当时的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同志提出,中心想做一个五天工作制的课题,研究在我国缩短工时,同时提高效率的可能性。这不仅仅是国家给人民的一种福利,而且对国家也是一种增产节约的措施,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宋健说:好啊,你们研究。研究好了之后到科委委务会来汇报一次。得到宋健的同意后,中心就成立了缩短工时课题组,制定了很多细则,并于1986年5月,开始着手开展关于在我国推行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研究。
宁愿增加一天休息,也不要增加一天工资
课题组先后在全国上千个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在缩短劳动工时的社会意向调查中发现,人们对缩短工时、实行五天工作制普遍要求强烈。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加工资,但增加一天休息”两者的选择中,80%以上的人选择了后者。这说明缩短工时的要求已成为比提高工资要求更高的普遍的社会要求。而对工作多、做不完的质疑,当时任武汉柴油机厂厂长的民主德国专家格里西指出,民主德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36小时,中国每周工作48小时,表面上看多了12小时,可中国人迟到早退、织毛衣、闲聊等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实际的劳动时间与民主德国工人几乎一样。据调查,当时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有效工作时间只占制度工时的40%至60%。
你们烧开的这壶水,迟早是要拿来沏茶的
在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课题组完成了“总体报告”(名为《关于在我国逐步实行五天工作制的政策建议》)1份和分项报告21份。总体报告的基本结论是:目前我国已具备逐步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条件,实施五天工作制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有利的。建议有关部门立即着手研究缩短工时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力争在2000年以前在全国实行五天工作制。
报告完成后,我在国家科委的委务会上向科委领导汇报了我们的研究成果,大家听后很感兴趣,宋健说:你们这个方向是对的,五天工作制是大势所趋。之后,科委领导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关服务行业如学校、医院、商场如何实行等问题。要求我们把那些容易引起人们怀疑的问题以及一些对策上的漏洞加以解决。课题组对这些问题请专家们讨论解决之后,形成了正式的《关于缩短工时,实行五天工作制的研究报告》,再次提交给科委。
不久,我就向宋健同志打听国务院对于我们这个报告的看法,问有没有决定何时实施。他回答说,领导上很重视你们这个报告,这个建议提得很好。你们就好比烧开了一壶水,这壶水早晚是要喝的。究竟什么时候用来沏茶,要等合适的时机。至于具体实施的时间,我当时的估计是一两年以内。没有想到,随着1989年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报告被搁置了几年。
1990年底,我从研究中心主任的位置上退下来,由孔德涌继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劳动人事部等部门,向国务院提交了有关实行五天工作制的报告,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五天工作制最终得以实行。
(摘自《百年潮》2009年第12期 胡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