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 刚买的二手房被法院查封,房产局已经办好房产证却拿不走,长沙宁乡县的袁先生经朋友指点,到当地检察院求助,在检察官介入后,最终,法院对房屋解除了查封。今天上午,记者请来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哪些事情可以找检察官。
今年1月份,袁先生委托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到宁乡县住房保障局办理了过户手续,“本以为房子已经属于自己,没想到登记完第二天就出意外。”袁先生说,因房屋原所有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纠纷。宁乡县人民法院应第三人的申请裁定查封房屋。“房产证的本本已经办好,我却拿不走。”袁先生对此很无奈。
办案检察官认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根据。法院查封时,房产已完成转移登记,房屋产权人由原房主变更为袁先生,因此,侵犯了袁先生的合法权益。
随后,宁乡县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撤销对涉案房屋的查封。发出建议后,民行部门又多次与法院就该案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法院对房屋解除了查封。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赵婵娟
实习生 韦仙甜 陈星祖
提醒
这些事都可以找检察官
记者了解到,遇到以下这些情况你都可以找检察官介入处理。“我要举报,有人贪污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别忘了,检察机关“宣传举报周”活动已经举办多年,所以只要你提供相关的材料或线索,检察官是会受理的,至于保密,那是肯定的。
“我的钱被偷光了,我要报案。”好吧,这个案子是归公安管的,不过你找到检察官,他们也会依法移送的。“那我要是被隔壁老王打伤,我认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不管呢?”如果你真觉得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也可以找检察官,他们会去问问“为啥不立”。如果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必须立案。另外,还有涉及公益性质的如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可以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