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会议决定,本公
司决定注销,为保护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
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
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请债权。
清算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
台路123号华晨金茂尚都2120
联系人:盖须广 电话:15820477515
株洲智仁广华企业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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