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头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华声特别报道

第A3版
华声特别报道
 
标题导航
返回湖南在线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4年01月19日 星期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猛药重典”,且听实实在在的春消息
文/张英

    ■文/张英

    习近平主席1月14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他对打击官员腐败问题的重视,指出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无疑有着震慑作用。十八大以来,多名省部级高官的落马,让人意识到已经“动真格”了。岁末年初,作为反腐主导者的中纪委也交出了一份朝野皆认为不俗的成绩单,而通过对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分析,有国外媒体则表示:“中国2014年或选某个大老虎作为反腐突破口”。无论是从反腐的真正成效论,还是从民意预设的期望值来看,将“大老虎”作为突破手段,既能体现来自执政高层的新风,也能打开民间的情绪出口。

    猛药和重典,无疑符合反腐运动目前的节奏,也应和了最广泛的社会心理。现在的问题关键就在于如何将改革寄托化为制度实际,真正完成腐败清欠。在这里又不得不提一下堪称史上最严酷的治贪朝代——明朝。当年为严肃官纪、惩治贪腐,朱元璋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不仅一律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楦草之刑”。然而,纵然如此,朱元璋最后仍然哀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专制下的反腐仍然属于“人治”范畴,尽管朱元璋当时设立了“都察院”这样的“类分权机构”,但归根到底,治与放仍在他的一念之间,与真正的制度并无太大关联。

    如今与彼时自是不可同日而语。事实上,在反腐的顶层设计方面,我国并不落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早在1988年便有了立法动议,1994年更被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当时几个相邻国如日、韩,也只是有限实施这一“阳光法案”。只不过在邻近国家与地区将这一“阳光法案”实施得越发彻底时,我们却陷入了停滞不前的境地。

    制度的滞后因而无法有效拦截财富的非正常流向,贪腐官员手中日益增长的财富资本则成为引发民间极端情绪的最大因素,在某个小小村官的贪腐金额都能达到上亿的现实语境下,渴望风暴式反贪运动的心理便成了理所当然。这次祭出的“猛药重典”无疑是在对多年的民间舆情进行情感回应,值得欣慰的是,制度方面也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组雷霆出击,并将在以后形成常态化;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并推行相关试点;以及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包括“裸官”。

    “猛药与重典”不仅仅只代表事后的惩处,也包括了一系列已出台和即将出台的相关制度、法规,治理腐败显然不再仅为党内纪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与社会、国家紧密相关,理应由民众与党、政府进行双向互动,既有单向度的制度更新、落地,也有多向度的反腐技术互补。目前积极信号也在不断释放,“为官难”、“公务员越来越不好做”等墙内发出的怨叹,似乎可视为“猛药重典”的小序曲,近来越来越多的高官频繁落马,则让那些自身不干净的官员于悬剑之下,两股战战。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腐败者的落马,从来不缺叫好声。在条件具备、决心已定的前提下,猛药重典若能与制度完善和落地两相映照,必将带给我们实实在在的春消息。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华声特别报道
   第A3版:华声特别报道
   第A4版:华声杂志地图
   第A5版:华声讲坛
   第A6版:华声特别关注
   第A7版:华声特别关注
   第A8版:华声专题
   第A10版:华声公益周刊
   第A11版:华声公益周刊
   第A12版:华声悦读
   第A13版:华声行走
   第A14版:华声@都市周末
   第A15版:华声七日谈
   第A16版:华声专题
“猛药重典”,且听实实在在的春消息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