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协主持的调解会议上,吴总振振有辞:“我可以用我的人格担保,我们公司绝对没有往牛奶里掺水!”
对方发言人寸步不让,更加激昂:“我同样可以用人格担保,该公司往牛奶里掺水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而是一贯的,长期的!”
作为牛奶公司的员工,我自然心知肚明。从良心上讲,我为吴总羞愧,特别是他那说谎不会心慌的人格,简直近乎无耻。因为,我上班的第一天,在新员工必须进行的“业务培训”班上,关于《最佳兑水比例与方法》一课,就是他给我们教授的。
调解不了了之。我怕丢了饭碗,自然不敢将胳膊肘往外拐。
第二天,刚上班,吴总便赶到生产车间。
“高丽,过来!”他对刚进厂不久的小高吆喝:“都是你惹的祸!听说是你往牛奶里掺水,是吗?”
“我这不是按公司的统一要求做的吗?”小高蛮委屈:“我还只是往每桶牛奶里兑1/3的水呢,没错吧?”
吴总怒不可遏:“够笨的,别说了!”
于是,他身体力行,熟练地拖过半桶水,提起半桶奶,将奶徐徐掺进水中,搅拌后说:“这样,我们不就可以问心无愧地对顾客和消协说———我们绝对没有往牛奶里掺水了吗?真蠢。”
(摘自《杂文月刊》 叶烦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