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5日讯 长沙市民张先生携妻子去欧洲旅游,买回4块“ROLEX”(劳力士)手表自用及馈赠亲友,总价值人民币104000元。8月23日,当他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过海关入境时,被告知所购买的手表已超过规定价值,必须缴纳关税,最终他补缴了税款31200元。
长沙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根据中国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包括摄像机、录像机、照相机等在内的,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应全额征税。
据长沙海关驻机场办事处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从长沙入境的旅客携带高档消费品的情况有较大幅度增加,仅本月内该办就征收税款近人民币20万元。
■记者 谭斯亮 通讯员 黄勇华 言顺
特别提醒
超量带进的物品,旅客在通关时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涉嫌违规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