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民航连续2102天“零事故”正在为一些人津津乐道时,伊春空难倏忽间让整个中国再一次堕入悲痛之中。
如果说纪录的戛然终止让人感到遗憾,那么42条鲜活生命的凋零则令人捶胸痛惜。从飞机降落的那一刻起,他们永远地长眠在了那片本应是快乐之旅的土地上。对于他们的亲属来说,2010年的寒冬来得太早。
尽管客机失事原因调查分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得出结论,但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有一个细节却令人唏嘘不已。据悉,伊春机场属新建机场,机场地处山谷交会漫滩处,因此夜航条件比较复杂。南航黑龙江分公司曾在2009年8月27日印发文件指出,“9月1日以后伊春机场原则上不飞夜航”。
我注意到,新闻报道援引该规定时用了“文件明确指出”的字眼,似乎是想突出航空公司有令不行的罪责。但在我看来,这个“明确”却是那么的不明确:既然机场夜航条件复杂,安全风险很大,为什么只是含糊其辞地规定“原则上不飞夜航”,而不是说一不二的“严禁夜航”,且以刚性的配套措施来保障制度的落实?难道飞行是儿戏,生命可以作为赌注来验证我们的运气?那几十条在黑夜山谷中陨落的生命,又何尝不是命丧于“原则上”?
生活在中国,我们不会对“原则上”这三个字感到陌生。在多如牛毛的领导讲话、红头文件中,“原则上”屡屡现身。多少祸根,在这欲禁还休中种下;多少惨剧,因了这官僚主义的“原则”而遗憾地发生。
有个很经典的故事,说有个人在两个果园的门口各竖了一块牌子,一块上写着“严禁入内摘果”,另一块则是“原则上不准摘果”。待到果熟之日,前者硕果满园,后者寥寥无几。实验者得出结论:“原则上”的禁止,是“实际上的允许甚至纵容”。
只有在血的教训面前,我们才会深刻体会“官僚主义害死人”这句箴言。但愿42条生命的代价,能让我们对“原则上”这一沉疴有沉痛的反思。
■怀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