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
近日,一对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元一事,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据了解,陕西榆林一菜商卖5斤芹菜收入20元,因检验不合格被罚6.6万元。由于处罚过当,当地被国务院督查组督查。
这桩处罚案件,之所以引来舆论一片哗然并引发各方关注,一则,涉案案值与罚款之间相比高达3300倍;二则,处罚款对象是一对夫妇,蔬菜粮油原本生意不大,面对巨额处罚,商户委屈说道:“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来那6万多元。”难怪乎,国务院督查组坦言:执法不能只讲力度,也得为小微市场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于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并非无法可依。再看行政处罚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显然,榆林执法部门面对“芹菜案件”时,不应死搬硬套法律条文、机械执罚,需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本着慎罚、少罚的原则,力避过罚不当。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查阅当地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不难发现,榆林市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有21起,被处罚主体的涉案案值通常为几十至几百元不等。这意味,类似“5斤芹菜被处罚6.6万元”,是当地较为普遍性的执法现象。
由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市场主体普遍遇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尤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甚。为此,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宣布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
国家层面出台政策的初衷,旨在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经济负担,从而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增加经济恢复发展的源动力。事实证明,坚持少罚慎罚,力避过罚不当,既能体现执法的人性化,更能呵护小微市场主体,从而让市场经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