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社会的执政者们来说,从古至今,最重要的一个任务、一个功能,就是维护社会稳定,换句话说,就是维护政权安全。当一个政权作为不良的时候,“暴力革命”就会不断出现,因此我们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也就特别多。
这些“农民”都是因为什么原因走上这条道路的呢?稍加统计,发现有那么几类。
第一类是下岗失业的,比如李自成。他走上工作岗位后,先后干过佣工、铁匠和驿卒,虽说工作并不很好收入也不算高,毕竟一直有差事做。后来“被裁辍业”,没法糊口了,只好走上起义这条路。所以,下岗职工,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
第二类是求学无门的,比如黄巢。黄巢他们家历代做私盐买卖,属于体制外的富人,衣食肯定是不愁的,社会不稳定对他影响也不很大,按理这样的中产阶级是最稳定的一群人。但架不住他志向远大,为了有更大的发展,他年年都参加科举考试,但也不知道是他学艺不精还是当时教育腐败太厉害而他没有后台,他考了很多年都没有考中。接连不断的受挫终于让他仇恨社会。
第三类是宗教人士,比如张角和洪秀全。他们俩都是一开始先受到某种宗教的鼓舞,然后很理想主义地要把福音传递给全社会的兄弟姐妹,然后受挫,然后走极端,然后就反政府了。
第四类是没想享受到社会保障的人,比如明末的女英雄唐赛儿。她本来是个本分民女,全家靠种地为生。有一年发生旱灾,当地颗粒无收,唐赛儿的丈夫和一群同乡去官府申请低保,没申请到还被官府给打死了,于是把未亡人唐赛儿逼上梁山。
第五类是完不成政府摊派的低级公务员,比如陈胜吴广。遇上大雨阻路,行将误期,按照国家法律将获死罪,没办法只好反了。所以法律和规定要考虑到不可抗力,且保留申诉渠道,否则一定会逼出社会不安定因素。
第六类是司法不公的受害者,这方面的例子就太多啦也太简单啦,就不说了。
第七类是贫富差距太大导致心理极度失衡的下层人民,比如北宋末年的王小波、李顺,就手持均富卡,振臂一呼,一大帮不平衡的人就响应了。
上面说的这些“农民”,其实都没有真正夺取政权建立新社会,他们只起到了打破旧社会以及宣泄底层人民不满的目的,在他们的同时代,真正起了作用的都是掌握军权的大亨们。所以,社会最不安定因素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得到了一个,就想得到更多,而且他们也有能力如此。既要防底层人民掀起乱局,又要防高层人士利用乱局,政府的担子,还真重呢。
(摘自《读天下》2012年16期 宋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