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秋,邓小平宣布恢复高考,因“文革”而中断了10年的高考闸门终于再次开启。然而,在这次恢复后的首场考试中,发生在江苏灌云县官员集体改分案,给这个本已经十分特殊的第一届高考,抹下了灰暗的一笔。
官员改分“公开化”
11月28、29日,江苏淮阴地区灌云县高校、中专的高考初考如期进行。统考名单于12月16日公布后,陆续有人民来信,12月17日上午,龙苴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刘如山、公社党委组织委员李德学两同志打电报给当时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揭发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淮阴地区招办于1977年12月19日进行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被一步步揭开了,其中的情节恶劣程度令人咋舌。
1977年11月29日,江苏省高考初考结束后,被抽调在灌云县运动办公室的文教局中教股股长常鑫,亲自找到县招办文考组组长、文教局中教股副股长何声,要何声对其孩子常亢多多关心,让其参加统考。
开始录分的第一天下午,何声到录分室想了解常亢的初考成绩情况,当录分员单言看到常亢的数学考分只有6分时,就拿给何声和录分员历水看,这时,三人沉默了一会儿,负责登记录分表的单言问:“照写还是怎么办?”何声说“加点”,并用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单言问:“加零啊?”何声说:“行。”单言就在“6”字后面加个“0”字,变成了60分。
当晚,历水把何声指使人改分问题报告了文教局小教股股长、招生秘访组方雨,方雨于第二天上午报告了县文教局副局长、招办主任黎胥,黎胥听后未追究就算了。
这件事情很快在录分员中传开了。当时有的人为何声的做法捏了一把冷汗,但没有看到领导追查制止,也就不在意了。
于是,有的录分员就开始暗暗地把自己关心的考生分数改动了。更有甚者,黎胥亲自出马,明目张胆地把老首长、老同学、老部下托其关心的写在三张活页纸上的四十多个考生名单交给录分员历水,并作交代说:“如果他们分数不够的话,把他们提到分数线上。”
历水又把黎胥交的名单,按公社分别写成若干小纸条,送给各个录分小组,并把黎胥的说法作了交代。招生委员会副主任王飞已经发现录分表上有的考生分数被涂改,还没有意识到有人有意改分,不仅没有深究,还把县委一个负责同志小孩和卫生局一副局长两个小孩参加统考的问题,向录分员历水和程尚打了招呼,叫“给他们统考”。驻县的招生工作组长江斌在录分室也发现录分表上有的考生分数被改动,却认为是因录错分数改动的,没有引起有人乱改分的警觉,未加追究。同时把工作组成员找其关心的14名考生分数,记在本子上拿回给工作组成员看。
这个时候,改分已经“公开化”了,参加录分的11个录分员,有10个人除替领导叫其关心的考生改了分以外,还把受人家委托和自己觉得该关心的考生基本上都改了分。文考组组长何声就亲自改了二十多个考生的分数,其中一个中考考生苏发是何声的内弟,总分由89分,改加到134分。就这样,全县总共改动分数的考生达273名,其中,在分数线以下加分的229名,在分数线以上加“保险分”的44名。
权贵打压合格考生
在评阅初考试卷的时候,灌云县所在的淮阴地区下达了评卷标准,但王飞等人却不执行,他在评卷教师会上说:“不要把分数压得过低,过低了我们县会吃亏,参加统考的人数少了,录取的人也会少。”
当黎胥到地区汇报初考成绩时,有人交待说:“不要先汇报,听听别县情况。多争取一些人参加统考。别的县分数高,我们如悬殊太大,也可以把分数适当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加上大量改分,他们就把该县初考合乎地区规定的分数线以上的考生857人,虚报为1176人,谎报了319人。
王飞、黎胥等人骗取参加统考的名额后,又擅自决定把一部分低分考生列入统考名单。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组令人惊讶的数据:
“属于总分在分数线以下,未改录分表直接参加统考的有198名(高校84名,中专114名),占营私舞弊总数的42%,其中正副局长级以上干部的子弟和亲戚17名,文教系统的26名,其他干部的77名。”
黎胥等人,为了把不合格的低分考生塞进去,参加统考,竟胆大妄为地把实考总分在分数线以上的433名(高校176名,中专257名)合格考生,非法地不让他们参加统考。其中15名考生的总分,被改到分数线以下,失去了参加统考的机会。如四队公社高校文科考生孟庆礼,政文83分,数学55分,共138分,没有参加统考;白蚬公社高校理科考生邹法实得总分114分,录分表上被减少50分……
最后,由于黎胥等人大肆改分,非法参加统考的考生总数高达471名,占灌云县参加统考人数(1131名)的41.6%。万幸的是,在调查组调查后,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对初考考分在分数线以下而参加统考的,宣布一律无效;对被非法剥夺参加统考权利的考生,进行了补考。
事后相关违规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黎胥对此事负主要责任,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何声负重要责任,给予开除党籍、撤销中教股副股长职务的处分;王飞也负重要责任,撤销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留党察看两年;江斌同样负重要责任,接受请吃请喝,游玩连云港,并托人购买猪油、食糖、虾皮和酒之类的物资,留党察看一年。
这几人中,处分最重的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两年”。按现在的理解,处分过轻。不过回顾一下当年的背景,那是一个打下“政治挂帅”烙印的年代,如此的处理结果,无疑是宣布了一个人在仕途上的“死刑”,这样的处分其实已经很重了。
(摘自《周末》 陈璐 周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