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房奴”再度成为热词,直接原因是地产大佬任志强称“中国没有房奴”,老任所述是出于“强悍的逻辑”,还是应当另有解读?
资产上的“房奴”赚了钱
对于房奴,任志强追根溯源:“房奴这个词来自于亚洲金融危机时的香港,因为房子已经贬值很厉害了,要还的贷款超过了房子的价值,所以成为房奴。但在中国,过去买了房子的人都赚了钱。”
用以上说法来证明房奴非奴,并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上,在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的近10年间,房价只有在2008年下半年、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初出现了下跌,而在这两个阶段,都没有爆发因为房价下跌导致房产价值小于银行按揭贷款额的负资产危机。以北京为例,在2009年上半年之前买房的人,房产本身的增值基本上都在一倍以上,三四倍的涨幅甚至都不少见。这些资产可能没有变现,但可以说,绝大部分买了房的人,房产都增值了。
如果不出售,房产的增值不能体现在现金流上,赚不赚钱都是虚的,但是资本的增加和积累却是现实存在的。例如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买了房的人,选择将房产出售,转而到小城市生活或者做生意,手上有的资金,可能比单纯靠工资积累要多得多。另外,如果要改善住房条件,选择将现在住的房子卖了再买大的,则此前房屋的增值也为现在生活条件的改善提供了条件。
精神上的“房奴”很压抑
不过,任志强的房奴说,是从资产层面算账得来。实际上,“房奴”一词,在中国很大一部分意义来自精神层面。成为“房奴”的居民贷款购房,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从而影响到自己教育支出、医药费支出和赡养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让人感到奴役般的压抑。
因为买房所带来的精神上的压抑,是一个客观、普遍存在的现象。今年初,一个重庆的买房人公布了他的房奴账单,从这份账单可以看到,其全年收入103227元,房贷支出41316元,占全年收入的40%,再加上其他支出,全年总支出103222元,年终结余5元。其支出项目中还不包括父母的养老费用,唯一为父母支出的是,为父亲订了一份报纸,年支出100多元。而其买房的首付,却有父母支出的5万元。而在当房奴前的2008、2009年,虽然年收入只有六七万,但每年春节都能风风光光地回到家乡的县城,在亲戚朋友面前大大方方地花钱。
这就是一个房奴真实生活的写照,也是千千万万房奴哥、房奴妹的真实生活场景。各级政府在对商品住房价格调控上的暧昧态度、保障性住房体系建立的不完善、收入与房价之间悬殊过大,使得“房奴”成为这个背景下必然的产物。“房奴”是个双面镜,在政府调控的大手中辗转,既是房价高涨中的受害者,同样也是房价高涨中的既得利益者。
(摘自《经济观察报》6.25 胡芳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