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想象积病孱弱的晚清帝国,在风雨将来、财政入不敷出的窘境下,还曾经屡屡对他国灾害施以援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二月,清朝政府“颁帑十万助赈日本灾”。这样规模的经济援助是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对日本的首次援助。
清政府第二次援助日本是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日本以水灾来告”,晚清政府怀着“国际情怀”,赈济日本六十万石大米。
1908年12月28日,意大利西西里岛的墨西拿市发生7.5级地震,清政府仍然没有袖手旁观,毅然“出帑银五万两助赈”。
此外,晚清政府对海外的华人也体现着祖国的“关心”。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美国旧金山地区发生8.3级地震,清政府“颁帑十万赈华民”。
其实,1905年-1908年的中国,饥荒、灾害几乎遍地皆有,多数省份都需赈济。不仅是天灾,其时,各地剿匪的大笔军饷开支也是清政府在正常行政开支之外的一项沉重财政负担。
然而为什么在这种窘况之下,清政府还积极地搞国际援助呢?
原来,在两次鸦片战争以及甲午战败后,晚清政府很想融入国际社会,从而学习国际经验,实现社会改良进步,以达到巩固满族统治的目的。
晚清积极谋求着国际社会的认同,然而,光想光说是不行的,这就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改变自己的形象,国际援助,发扬爱心,便是其中一种策略。
然而,从后来的历史来看,靠对外的金钱捐助改变国际形象的策略,显然是失败了。
(摘自《羊城晚报》4. 11 李晓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