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宸)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促进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法治方式为青少年体质健康“强筋壮骨”。
近年来,部分学校存在“重文化、轻体育”现象,一些地方体育场地、设施、师资不足,农村地区问题尤为明显,社会和家长呼声强烈。“针对这些痛点,《若干规定》对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作出刚性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介绍,《若干规定》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每天一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不少于三节,同时禁止挤占、替代体育课。
不仅要保障课时,还要保障质量。《若干规定》要求提升体育课质量,保证合理运动强度,杜绝不出汗的体育课。同时深化数智赋能,依托智慧体育设备提升教学、训练、测评的规范性与精准度,提升学生运动兴趣。
围绕场地和师资短板,《若干规定》也作出针对性安排,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假期向中小学生开放,有序推进公共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场地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师资方面,则完善对体育教师的培养聘用、考核评价和绩效考核,保障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让孩子心中有梦、身上有汗、眼里有光、脚下有力。”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伟良表示,接下来,教育部门将通过15分钟课间和30分钟大课间制度,推动学生“走出教室、动起来、乐起来”,不断拓展课后服务、体育社团、亲子运动会等方式,形成课堂、课间、课后、课外“四维联动”,进一步推进学生运动能力达标体系建设,提高体育成绩占中考总分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