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杰 尹艳艳 杨紫翎
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要求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坚持调解优先,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自今年4月启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来,澧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大堰垱法庭、红湖法庭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强化党建引领,围绕巡回审判、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全流程调解,有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共绘乡村治理好风景
“非常感谢甘溪法庭的法官,我腿脚不便,出门一次不容易,法官特地跑一趟来我家门口开庭。”近日,澧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庭长张威,专程前往澧县甘溪滩镇东门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当庭调解一起离婚诉讼案。签署调解协议后,当事人拉住张威的手连连道谢。
案件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各种原因经常发生争吵,现处于常年分居状态,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张威考虑到原告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张威决定采取“巡回审判+庭前调解”的模式审理该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的耐心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甘溪法庭干警还向围坐旁听的村干部及附近村民分发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张威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群众重点普及婚姻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对涉及婚姻、“三资”清理、乡镇企业拖欠劳务费等纠纷案件及矛盾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甘溪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对该类案件通过借助基层调解力量,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澧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锋表示,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为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辖区矛盾纠纷,该院甘溪法庭、大堰垱法庭、红湖法庭结合辖区地域特色,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用巡回审判延伸基层法治触角,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及安全感。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人民法庭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澧县人民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41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
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联动共治 打造源头解纷新风景
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因地制宜做好农村“三资”清理诉源治理工作,近日,澧县人民法院红湖法庭庭长程林带队,联合澧县小渡口镇政府“三资”清理专班,前往小渡口镇五公村、仁和村等5个村居,登门拜访“重点”清收对象,助力当地“三资”清理攻坚行动。
“这户人家是‘老大难’,每年享受政府补贴,却不肯缴纳承包款。”仁和村村干部指着一片鱼塘向程林介绍道。为了成功化解矛盾,程林详细了解实际情况、耐心梳理争议焦点后,与当事人面对面唠起了家常,一方面以法示人,针对性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另一方面以情感人,立足农户角度换位思考,慢慢打通了矛盾“症结”。
一番晓之以理后,当事人向程林说出了心结:“该缴,我一分不少,但鱼塘的航拍测量面积与实际不符。”听到户主疑虑后,村干部立即拿起皮尺对鱼塘复测,实测数据与登记数据无误。最后,户主打消疑虑,爽快地缴纳了欠款。
“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通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来推动整个社会治理和谐发展。”程林表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联动共治,强化了派出法庭与辖区政府的协调联动能力,完善了“齐抓共管、联建共治”的特色化诉源治理体制。
为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022年以来,澧县人民法院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打造人大代表了解、参与、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平台,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澧县出台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规则、岗位职责等制度,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重点开展观摩庭审、助力执行、司法建议书监督等。
“人大代表‘进站’听民意、‘出站’解民忧。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共聘请28名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联络员,今年以来成功诉前调解案件306件。”澧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锋介绍,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见证执行、跟踪监督等方式助力执行工作,今年执行到位金额15587.9万元,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203.6万元。
澧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联动共治,精准施策推动实质解纷,优化服务助力多元解纷,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全流程调解+纠纷非诉调解网络 擘画和谐社会靓风景
近日,澧县人民法院大堰垱法庭在辖区白云寺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侵权纠纷案件,3名县人大代表受邀参与旁听监督。
该案系2名小孩在小区游乐场玩耍时起摩擦,引发家长之间的肢体冲突,双方均受轻微伤。案件受理后,多次调解未果,大堰垱法庭庭长喻丹决定在双方户籍地开展巡回审判,依靠社区力量参与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庭审中,她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归纳争议焦点后,再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放下心结,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依托派出法庭前沿阵地优势,参与构建多元联动解纷机制,是基层人民法院加强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喻丹介绍,全流程调解,让群众对法律规定和法院工作可观、可触、可感,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力助推和美乡村建设。
近年来,澧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积极主动全流程调解,全方位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调解员的能动作用,健全纠纷非诉调解网络。
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服务中心开展类案推送、诉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建议等服务,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可能调解解决的民商事纠纷,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加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广应用力度,线上线下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近两年来,澧县人民法院共委派调解2598件,调解成功183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0.7%。
提升专职调解质效。制定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聘请5名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等担任法院专职调解员。近两年,该工作室共成功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958件。
有效联动人民调解。澧县人民法院尝试与关联度相对较大的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联动,将新收的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先行委派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审理。近2年来,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524件,调解成功468件,成功率为89.31%。通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1692件,调解成功1013件,成功率为59.87%。对于呈上升趋势的物业纠纷,县人民法院与县住保中心联动调解,通过诉前调解物业纠纷150余件,当事人当即交纳物业费近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