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财税体制改革置于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部分并进行重点擘画,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当前,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发展形势,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以解决重大问题为导向,既要着眼财政自身问题,也要着眼经济动力机制问题,充分发挥财政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上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协调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利益关系,形成更大范围的发展共识和发展合力。
优化政府间财政关系,重点解决地方政府和基层财政困难。合理且稳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前提。建立并优化现代财政制度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长期财政运行紧平衡的问题。一要理顺央地财权事权关系。从实际出发将外部性强的财政事权上收,适度提高中央财政支出责任,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扩大地方政府税权,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扩展到高污染高耗能、高端服务业等领域,推动征收环节后移并逐步下划地方,提高地方税收规模。二要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符合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逐步退出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领域;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进一步细化共同财政事权的领域和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推动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要加力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适当提高省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省级政府在保障区域发展与区域安全等方面的统筹职权。
优化政府与市场关系,重点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力。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积极发挥有效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有为政府重要作用的必然要求。一要科学界定政府职责边界。避免有限财政资金与无限政府责任的矛盾激化,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二要精准发力优化财政支出。保持适当的财政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稳定市场预期;提高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和有效性,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三要加力提效组织财税收入。保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明确减税降费从追求数量转向效果,及时评估并不断优化减税减费退税缓税政策;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减轻工薪阶层纳税压力,提升不同收入类型的税负公平,确保个税规模做大的同时,缩小所得税税负在“企业”和“个人”间的差距,为企业增强信心、扩大投资腾挪空间;提升数字化税收征管能力,更准确识别和打击逃税、避税行为,有效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四要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经济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政府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引导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
优化政府与社会关系,重点落实落细“节用裕民”。财税体制改革要补齐民生领域的短板,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执政理念的当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的。”一要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推行零基预算理念,从预算源头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提升财会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二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与改善预期促进消费的良性互动;深化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各地社保基金缴纳标准,协调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减轻一般公共预算对社保基金预算的补充压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