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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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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文化搬运工”横行无忌

  郭元鹏

  宁波市象山警方在对重点企业上门体检中发现,象山剧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著作权利的上百部微短剧视频,被多名未授权个人在多个平台上大量传播,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名誉损失。近日,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组织20余名警力分赴广东、安徽、福建、河南等地开展集中收网,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工作室5处。

  “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这是一则脍炙人口的广告语。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竟然滋生出另类“文化搬运工”。别人辛辛苦苦创作出的各种文化产品,不劳而获的人“搬运”走了之后,到处传播,让原创作者权益受损。

  支持原创,打击“搬运”,需要相关部门拿出较真精神。今年以来,在宁波市版权局等单位牵头下,公安、海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跨部门,联动开展版权维护工作,创新执法模式,助力全市查获一批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向“文化搬运工”亮剑,需要利剑高悬,更需要利剑砍下来,玩真的。

  现实生活中,“文化搬运工”不乏其人。从前几年的搬运博文,到如今的搬运短视频、影视剧,可以说“文化搬运工”越来越失去边界意识,有的是移花接木,有的是改头换面,有的是二次加工,更有甚者“直接搬运”,只是换个字幕,换个标识。对此,有关部门要主动出击,亮出法律利器,借助现代技术依法查处“文化搬运工”。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良好的知识创新环境,促进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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