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梅花 通讯员 曾明)对申请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进行员额核准、不新增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核减冗余编制……娄底市出台财政供养人员管控“15条”措施,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娄底减少财政供养编内人员824名、编外人员983名,预计可减少相关财政开支2.26亿元。
针对财政供养人员结构不优、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娄底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性作用,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用活编制资源有减有增,编制使用计划只减不增,编外人员数量只减不增,联合管控力度只增不减,优化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为全面盘活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娄底撤并整合“小、散、弱”和职能萎缩的事业单位,并相应核减或收回空余编制;全面清理“僵尸机构”、空壳机构和违规设立的机构,发现一个撤销一个;收回的空余编制,重点向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等方向倾斜,保障重大战略部署和民生保障领域用编需求,破解结构性编制矛盾。建立“编制银行”,有引才需要的满编单位,经评估通过,可向“编制银行”贷用周转编制,空编即还。
为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娄底实施编制计划管理,对各单位按退编数量的80%核定其用编计划;坚持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一并管控,实行编外员额核准制度,未批准核定编外员额数的单位,一律不得聘用编外人员,严控编外人员增量。同时,建立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多部门联合管控机制,联动把好招聘、录用、交流、调配、工资核定等环节关口,对财政供养人员管控不力的予以通报,实现机构编制全流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