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 通讯员 丁伟莉 陈孜孜)今天,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带押变更”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手房买卖双方无需提前还清原贷款,只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组合业务申请,即可实现“只进一次窗、只收一套资料、多种业务同时联办”。预计“五一”节后受理该类业务。
据了解,该市新推出的“带押过户”为同步办理模式,有多种组合登记业务,如“转移登记(离婚、赠与)+抵押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等,买卖双方无需提前还清原贷款,只需根据实际情形向金融机构提出组合业务申请。
此外,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二手房“带押过户”“带押变更”模式操作细则(试行)》,优化了“带押”二手房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在不动产登记预申请平台及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增加相关业务类型和功能模块。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带押过户”系统操作和业务办理培训,推动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协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