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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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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让群众安居更安心

  李敏芳

  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从古至今人们无不牵挂住房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近年来,我国住房保障逐渐从解决低收入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向适度满足低收入群体美好生活的居住需求转变。当前,应坚持问题导向,从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因地施策实施住房保障、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创新基层治理做好住房保障服务等方面着力,进一步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人民安居乐业。

  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关键群体住房难题

  高校毕业生、新蓝领等新市民、青年人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群体,解决好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是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关键所在。目前,新市民、青年人面临的共同境况是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超过他们的购买支付能力,而大城市房租也给他们带来很大支付压力,这部分人群迫切需要住房保障和支持。为此,应转变传统的社会保障理念,将处于特定生活周期的“非低收入者”纳入保障体系,突破当前住房保障覆盖人群的城镇户籍限制,建立住房保障和人才政策、生育政策等其他经济社会政策联系机制,推动租购同权,缩小租购之间权益差,促进落户、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住房保障关键群体的综合福利水平。

  因地施策,差异化保障居民住房需求

  由于常住人口、外来人口、中低收入人口、就业岗位、公租房存量等指标数字存在差异,各城市面临的住房保障问题不尽相同,承受的住房保障压力也各有轻重,所以不同类型城市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实施住房保障。比如人口净流入量较大的城市可考虑建设部分共有产权住房,其余住房困难人群主要以租赁补贴为主;常住人口数呈递减的城市,可以实物配租为主,通过与市场接轨,盘活现有保障性住房。但无论是何种类型城市,对于低保、低收入人群均应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以保证低收入无房人群有房住、住得起、住得稳。

  多措并举,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鼓励各城市政府因地制宜、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供应。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扩充新增一批利用闲置商场、写字楼等非居住建筑配建筹集保障性住房。比如对目前位置偏远的空置公租房,可以通过修建快速通道或新增地铁等方式扩充空间区位的可达性,从而实现有效盘活。与此同时,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推动多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由政府组织、扶持从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专业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供应和租赁管理,并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

  规范租赁市场,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租赁补贴为主。一方面,通过提高住房租赁货币补贴,减少与实物配租之间的差距,引导城市住房困难群体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以更好满足保障对象不同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可将存量房推向市场,加大租房房源,不需要大量建设公租房,将建设资金用于租赁补贴,提高住房保障效率。

  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的顺利实施,需要一个健全、规范的市场环境,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政府集中建设一批租金定价科学、户型合理、配套齐全的公租房投放市场,让保障对象能在市场上租到合适的房源;二是加快住房租赁立法,规范租赁期限、租金价格等,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以长租、受托管理等方式筹集房源,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水平,引导租赁市场规范化运作;三是货币化补贴额度视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确定,因此要搭建城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整合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联网,严格审核保障对象收入情况,并根据收入动态变化调整补贴额,实现动态化、差别化的保障;四是建立保障性住房失信惩戒系统,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明确界定失信行为,为公租房补贴货币化的实施提供道德支撑。同时,对于部分收入超过准入线,但又不愿意退出公租房的人群,可以市场租金为依据,提高公租房租金标准。

  创新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和美社区

  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推动社区服务和治理现代化。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保障性住房公建配套的维护保养。科学合理构建治理单元,通过加大保障房小区文化建设、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等途径,鼓励保障房居民之间建立广泛联系,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服务,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增进老百姓对社区、对彼此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构建邻里和睦关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统筹推进老旧保障性住房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智慧小区建设等,打造高品质保障性住房社区。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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