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辉
近日,“@新疆禁毒”推出新款禁毒宣传视频,由“黑心毒贩”出场,曝光毒品传播新套路,揭穿化身“食品”“饮料”的毒品伪装。短短一分多钟的禁毒宣传短视频,收到了巨大反响,引发各方关注和热议,着实让人颇感意外。相信通过这段“不像演的”小视频,人们不仅对演技逼真的“黑心毒贩”印象深刻,大概也记住了他“透露”的几种新型贩毒套路和投毒、传毒伎俩。这条短视频,发挥了很好的宣传警示作用。
所谓宣传,发力在宣、见效在传。没有传播力、感染力,不能引起受众共鸣的宣传必然不是好宣传。那种令人味同嚼蜡,甚至一看就是“假大空”,矫揉造作、生搬硬套,脱离群众和现实生活的宣传方式和作品,恐怕不仅不能打动人心、触及灵魂,反而会引发人们的不适,达不到宣传效果,甚至适得其反。
对于媒体乃至机关单位来说,究竟该从这条禁毒宣传片中学习什么成功经验呢?首先离不开精心选题和策划。新疆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这段小视频,选择了“毒贩自白”的表现形式,在短短的一分多钟时间里,切换了几个不同的场景,向人们揭示了各种毒品侵害的几种套路,令人身临其境,生动逼真。其次,要用心“选角”、设计人物形象。如果短视频中没有选择以“黑心毒贩”的身份“交代”他们害人的手法和秘密,而是让一位义正辞严的主持人来“照本宣科”,恐怕也难以产生如此轰动的宣传效果。
无论何种宣传推介,都是一种“双向奔赴”。宣传者要站在受众立场上想问题、做策划,要少一些说教、多一点共情,不能只是想当然,那样的话只会事倍功半甚至做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