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懈促执行
获赠锦旗赢民心
本报讯(通讯员 李剑平)7月17日,申请执行人代某给永兴县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其对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谢意。
2003年9月,黄某驾驶小货车搭乘代某,与陈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造成代某严重受伤,高位截肢。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无证驾驶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黄某也因此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9年12月,代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黄某赔偿代某经济损失16万余元,陈某赔偿代某经济损失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陈某均未履行赔偿义务,代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陈某支付了赔偿款,黄某支付部分赔偿款后身患肝硬化晚期,再无力赔偿。多年以来,执行干警每年去黄某家登门七八次,了解其身体状况和收入情况,但黄某因病确实无力支付赔偿款。7月12日,执行干警得知黄某病情好转,在周边工厂打工,立即组织双方和解。黄某一方面对多年来未履行赔偿义务表示歉意,另一方面表示将尽其所能借钱赔偿,代某亦表示可以放弃部分迟延履行利息。当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某向亲友借款6万多元一次性赔偿给代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