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法院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法院周刊

第03版
法治永州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23年04月01日 星期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涉企纠纷

  企业代表向金洲法庭赠送锦旗。

  本报讯(通讯员 邹晴)近日,宁乡市金洲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从诉前保全到调解结案,仅用7天时间便化解了涉企纠纷,让企业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速度和温度。

  2022年11月1日,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向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货物,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依约每月按订单交付了货物。但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2023年3月3日,经双方对账确认,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欠付货款80余万元。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催收未果,双方酿成纠纷。

  3月14日,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金洲法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8万元或查封、冻结其名下的其他等值财产。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金洲法庭出具了保全裁定。

  采取保全措施后,考虑到双方对欠付的货款金额已经进行了对账,为快速化解企业之间的纠纷,金洲法庭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力促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3月20日,金洲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该案进行调解,双方对结算金额、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金洲法庭当场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了裁定书。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裁定书当即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申请解除对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金洲法庭立即作出裁定,解除了对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解除保全的第2天,湖南某模具有限公司便依约支付了第1笔货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新闻热线: (0731)84802117 订报热线: (0731)84313258
邮 编: 410005 邮 箱: fzzb@vip.sina.com  全年订价:300元(每周二、四、六出版)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