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秦泽湘)3月28日,对于湘潭县的査树林来说,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她因天易经开区延期为她迁户口的事,奔波了两年半,这天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2020年8月10日,原告査树林与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村民郭赛登记结婚,两人均为再婚。婚后,査树林向天易派出所申请将其户口迁入青光村。派出所在征求村民同意后,在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但天易经开区根据该区制定的户籍迁移审核政策,再婚夫妻户籍迁移需自结婚登记满一年才办理,故天易经开区一年后才对査树林的申请予以审批。
2021年6月3日,天易经开区南部片区征收土地,人均分配133090元。査树林认为,正是因为天易经开区延期办理户籍,导致她损失了一笔征收款,于是将天易经开区告上法庭。一审判决驳回了査树林经济赔偿的请求,査树林不服,提起上诉。
3月28日,湘潭市中院行政庭组织召开调解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天易经开区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给予査树林一定经济补助,査树林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一场“官民”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近年来,湘潭市两级法院改变了传统的审判模式,积极主动在诉讼各个环节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建立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等,大力提高了行政案件实质化解率,对于保护当事人诉讼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以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都有积极的作用。下一步,湘潭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做好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实现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