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曹丽梅)3月13日上午11时,汝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何庆日接到群众求助,汝城县集益乡潭集村一村民突发疾病,生命垂危,需要马上就医,希望县交警大队给予帮助,为病危患者打开一条生命通道。
接到求助后,何庆日立即与求助人取得联系,得知患者已乘车在赶往医院的高速路上,何庆日立即带领辅警范灵旭驱车赶往汝城北高速出口等待搭载患者的车辆。接到该车后,何庆日开启警灯、鸣警笛,一路护送搭载患者的车辆,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汝城大道7个红绿灯路口,经该路段前往医院一般需要26分钟左右,最后只用了6分钟抵达医院。
经过及时抢救,目前患者病情稳定,正在接受进一步治疗。为表达对交警的谢意,患者家属于3月17日上午将一面“感谢人民好交警、危急时刻见真情”的锦旗送到了警队。
3人用“坛子肉”快递运毒获徒刑
本报讯(通讯员 李芬)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石某、邝某、黄某犯运输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分别剥夺政治权利两至三年,没收财产2万至3万元。
2020年10月10日下午,被告人邝某、石某在被告人黄某所有的房屋中一起对要寄出的毒品打包、伪装。黄某购买了某品牌“坛子肉”礼盒,将肉倒出并将“冰毒”和“麻古”用保鲜膜和复写纸缠绕后放入坛中,再将白蜡烛融化封住坛口,由石某和邝某前往郴州市某快递公司寄送包裹。根据线索,民警在郴州市某快递集散中心查获了该包裹。经鉴定,包裹内的“坛子肉”中“冰毒”和“麻古”共计228.65克。不久,石某、邝某、黄某相继落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用快递方式邮寄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23.69克、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4.96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邝某、黄某明知石某所寄是毒品,仍然故意参与实施打包、伪装,以帮助石某运输毒品,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石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系贩毒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3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并当庭表示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男子频繁偷盗车内物品被刑拘
本报讯(通讯员 王卫国)因频繁偷盗车内物品,一名男子近日被嘉禾县警方刑事拘留。
嘉禾城区近期接连发生车内物品被盗情况,但车门和车窗基本完好无损,民警通过走访、调取案发地周围视频监控,发现一名男子在凌晨故意选择在僻静路段一边走一边用手试拉停在路边车子的车门,当发现车门未上锁后,便潜入车内实施盗窃。
该男子在作案过程中戴了口罩或是鸭舌帽乔装,警方通过对各类线索综合分析后最终锁定了王某,并于3月15日将其抓获。目前,嫌疑人王某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