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后车子怎么办?找专业代驾还是找有驾驶资格的亲友帮忙?7月12日,记者从常德市石门县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查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饮酒老爸竟让15岁女儿代驾。■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刘宏
实习生 王孝清 袁馨婷
小车调换驾驶员,民警查获
7月5日21时20分许,石门交警大队壶瓶山中队民警在中队门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突然发现远处一辆白色小车突然放慢速度,形迹可疑。民警正准备上前进行检查时,小车在距离五六十米的地方停下来,驾驶位与副驾驶位上的人迅速调换座位。换好位置后,小车准备调头逃跑,民警迅速将其拦停下来。
担心酒驾有危险,女儿代驾
刚靠近驾驶员,民警就闻到了对方满身酒气,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刚刚为什么换位置?”“喝酒了不能开车,我还是有这个安全意识……”面对询问,驾驶员唐某坦言因为饮酒自己不能驾驶机动车,临时让15岁的女儿代驾。
当天中午唐某喝了酒,晚上开车带女儿出来吃饭又喝了点酒,父女两人回家时唐某想到酒驾的危险性,决定让女儿当代驾,“虽然她没有驾照,但是驾驶技术不错。”在经过壶瓶山交警中队门前时,发现民警正在查车,这才慌忙换座,没想到弄巧成拙。
对于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两项严重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触犯交通安全法,被处重罚
最终,民警对唐某及其女儿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告诫他们千万不能酒后驾车以及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这样的行为存在非常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石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某作出饮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1000元的处罚。
父女俩悔不当初,接受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