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钱不还,法院执行干警找上门,父亲不但不配合,还出言辱骂执行干警,他没有想到这个举动会带来严重后果。郴州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一名辱骂执行法官的案外人员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7月3日下午,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时,驱车前往汝城县卢阳镇某村被执行人曾某家中。
曾某没有在家,只有父亲曾某新在,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曾某新一听就来了脾气,用粗俗的语言辱骂执行干警。执行法官依法警告,其言行已经构成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曾某新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继续挑衅司法权威。随后开车出门,不知去向。
汝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安排两名干警7月4日清晨到该村蹲守,发现曾某新出现在家中后,迅速前往将其抓捕归案。
法官提醒,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位公民的权利。公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和寻求救济,否则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案中,曾某新是案外人,他用极其粗俗的语言辱骂执行员,不仅严重侵害了执行干警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更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挑衅,法院对其依法进行制裁。法律保护守法、诚信公民,但对不守信用、妨碍执行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宋星雨 刘晨卉
通讯员 蒋先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