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华声评论/要情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华声评论/要情

第A3版
华声焦点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垃圾短信不能视作“垃圾”
宋鹏伟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7日向新华社记者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有望在12月底正式出台。该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同时,从技术、渠道等其他层面,工信部也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垃圾短信。

    重拳整治垃圾短信的专项行动不知进行了多少次,如今来看,次数越多,讽刺越大。重视不可谓没高度,法规不可谓不健全,为何始终难以根治?恐怕还是将垃圾短信只当做“电子垃圾”,而不是当做违法犯罪行为来打击。

    电话销售与垃圾短信已经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几乎每一个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骚扰,如果您恰好最近在看房或者买房不久,那么类似的电话和短信就可以用狂轰乱炸来形容。 有人说,这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人家也不容易。其实未必,就像是街上有人发小广告,偶尔拿一张没什么,如果只要出门就有数百人不断往你手里硬塞,恐怕谁也受不了。

    问题的严重性,有关部门早就看到了,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 但效果却始终不理想。究其原因,无非是执行层面出了问题。 首先是违法成本太低,电话营销之所以猖獗,是因为不仅经济成本低,而且违法成本也低。此外,这个链条上往往捆绑着诸多违法现象,比如伪基站,比如盗取转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等,决不能因个体损失小就一味地放纵,而要各个击破。最后还不得不说的是,电信运营商的不作为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运营商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不给他们真正的压力,仅靠工信部和公安部门很难根治这一痼疾。  

    无论是短信还是微信、微博,都只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载体和工具,只要有关部门真正重视起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相信这种乱象就一定会得到根本性的遏制。■宋鹏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华声评论/要情
   第A3版:华声焦点
   第A4版:华声焦点
   第A5版:广告
   第A6版:华声速览·政情
   第A7版:华声速览·政务
   第A8版:CCTV中国法治人物湖南十佳
   第A9版:华声速览·世相
   第A10版:华声重点·城建进行时
   第A11版:华声重点·火场英雄
   第A12版:华声重点·邻里纷争
   第A13版:华声玩乐
   第A14版:华声新生活
   第A15版:辣妈联盟
   第A16版:华声黄页
   第A17版:2014(怀化)第二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特刊
   第A18版:2014(怀化)第二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特刊
   第A19版:2014(怀化)第二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特刊
   第A20版:2014(怀化)第二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特刊
   第A22版:2014(怀化)第二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特刊
   第A23版:2014(怀化)第二届国际汽车博览会特刊
   第A24版:广告
   第A25版:华声财经
   第A26版:华声财经·专题
   第A27版:华声财讯
   第A28版:华声游乐
   第A29版:华声游乐
   第A30版:华声汽车
   第A31版:华声汽车
   第A32版:华声汽车
“购买服务”,让社会组织成长
垃圾短信不能视作“垃圾”
国企在新一轮“破茧”中蓄势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