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详见本报今日A13版)。
因为药价虚高问题直接关涉民生幸福感,国家一直对此非常重视,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用红头文件连降了N次药价。但是,直接影响是很多低价药从市场上消失了。
发改委之所以要取消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正是对以上问题的直面。有人将之片面理解为“替涨价辩护”,并不公允。确实,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取消后,相关低价药肯定会出现价格上涨。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市场的力量:之前低价药在价格管控政策之下销声匿迹,本身就是市场作用的体现;现在取消最高零售价之后,低价药也不可能就此一飞冲天。
这里面的关键问题就是:我们到底更相信市场的力量,还是行政干预的力量?之前我们显然更相信后者,所以又是以红头文件形式连降药价,又是给予地方行政部门药品集中招标特权。但结果呢?正如限价没能限来低价药,反而将低价药给限没了;集中招标的垄断盛宴,也在相当程度上成了腐败寻租之源。
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并不会导致药品价格普涨甚至暴涨。公众之所以担忧,其实还是对行政过度干预的依赖——我们经常在某些方面反对行政干预,又经常在另一些方面依赖行政干预。事实上,相比那些利润更高的高价药,低价药就算价格略有上涨,对患者而言同样是降低看病负担的好事。因而,真正值得担心的,应该是低价药能不能通过药品集中招标?医院和医生又愿不愿意给患者开?
药品集中招标中的腐败乱象,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药品要卖高价首先得将招标价“弄”高,而这个弄高的过程无非就是“公关”。低价药相比高价药,利润空间更小,“公关”费用自然更少,那么低价药还能从药品集中招标的垄断盛宴中突围吗?还有,医生之所以喜欢开高价药,是因为能带来更多现实利益,那么低价药呢?就算药厂愿意生产了,可医生不愿意开,怎么办?尤其是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之下,低价药面临着被“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要让患者真正从低价药中受惠,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显然只是一个开始。■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