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9日讯 当城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执勤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可通过招录专职消防员补充。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政府获悉,为缓解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现状,《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将自4月11日起执行。
《办法》所指专职消防员,是经过市政府批准,依法公开招录,与市公安消防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在消防部队从事执勤备战、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等工作的合同制人员。招录对象为18-25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和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培训结业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专职消防员参照士官军衔制度实行等级管理制度,等级分为三等七级,其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