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9日讯 为避免类似陕西、吉林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发生,长沙市教育局数天来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了初步排查,暂未发现有违规服药行为。教育局发出通知规定,由家长供药在幼儿园内给幼儿服用的,需签订委托书。给孩子违规用药,将追究幼儿园负责人刑责。
《通知》强调,将严格规范幼儿及中小学生健康服务管理,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贺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