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在顺利完成签署、换文等程序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由此站上新的起点,跨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ECFA新时代”。
协议生效后,两岸双方将就框架内各项规定目标展开磋商,逐一签署单项协议。具体包括: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