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澧县财政局国库股 洪 元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是财政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是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政策效率、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性、机制性措施。近年来,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常德市澧县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2017年8—9月,该县财政局组织乡财局、支付中心、国库股、监督股等股室负责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个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县委提出的“新澧州新跨越”宏伟蓝图早日实现。
一是要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力度。改革预算编制方式,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度。根据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加强与部门的沟通,按照财力情况认真核定部门预算。依据预算定额标准,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无支出不行政”,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除因突发情况、新出台政策、新增单位等必须当年安排的支出外,一律不追加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对因特殊情况确定需安排的支出,优先通过已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调剂解决。
二是要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财政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促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议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将评价结果反馈预算执行单位及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书》,限期整改;再次,上报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以报告形式及时上报政府、人大等相关领导,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最后,与部门预算结合。对群众反响好、绩效优的项目和单位,财政予以积极支持,对群众意见大、绩效差、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预算项目和单位给予调减直至取消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新机制,以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仅以澧县为例,到目前为止,168家部门预算单位和19个镇街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非部门预算单位也以代理方式纳入了支付体系管理,社保资金、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其它原由单位开设账户管理的专项资金统统进入“笼子”,真正做到了“全单位、全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在安全管理上,该县制定了国库股工作人员配备和轮岗制度、国库股个人岗位责任制、财政资金拨付操作流程、国库股对账制度、财政局专户管理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实行以制度管人管事,全方位控制现金流量,从源头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万无一失。
四是要提升财政监督检查水平。通过对财政内部的监督检查机制进行完善,能够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防微杜渐,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同时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之一。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的要求,把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构建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做好针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机构,必须由各个会计核算中心强化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教育,安排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学习关于专项资金方面的管理方式,掌握单位专项资金的用途以及开支的范畴,认真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会计监督以及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从根本上杜绝乱开支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