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二中学1501班 吴柯沁
它是一只羊,四脚被捆,套在麻布袋里,塞在车的后备箱,一路哀嚎着过来。
这是一家烤全羊的农家乐,风景秀美,临江有亭。杀羊的地方是在屋后的小坪上,一半阴暗闭塞;另一半的坡下是垃圾堆放地。
解开紧绑着的麻布袋,抓住羊的四只脚,从袋里提出来,扔在地上,羊在哀嚎。舀一勺水,将亮闪闪的短刀冲洗一遍,熟练地把羊按到膝高的长椅上,一人左手扣头,右手拿刀,另一人双手紧按捆在一起的四只羊脚。黑色的羊皮油得发亮,特别是脖子。
“噗”地一刀下去,贯穿出两个洞,下面早已有盆子接着喷涌出的羊血,全身上下所有的血都顺着那两个洞奔出。羊不停在挣扎,挣扎更好,挣扎血流得快。它的嘴被死死抓紧,将最后一声哀嚎咽在喉咙里。大眼睛却睁着,无法通过身体来抵抗,那一双眼睛亮得像黑曜石。
“差不多了。”男声响起,羊重新被丢到地上,它半个侧面都躺在地上,仅余的鲜血流出。羊倒在血泊之中,黑红相交织,触目惊心。它四脚仍被捆着,血仍在滴滴流出,而那副身体却在有一下没一下地颤抖。一盆新鲜的羊血被端回厨房,它还在抽搐。
以前在内蒙古听说那里杀羊讲究技巧,因为羊特别难断气,于是直接从胸膛破开,找到羊的心脏,从最大那根动脉一刀下去,羊就瞬间死掉,不必再受挣扎的痛苦。这个时候,于一只羊而言,速死是最轻松的死法。
人杀羊,取它肉吃,本来并没有什么不对。弱肉强食,也是自然选择,不应该受什么天谴。可是,在它死之前,留下最后一点尊重,给它一点轻松,却是区别于野兽撕咬的高贵体现。
这也是可以理解,子路为何整理衣帽迎接乱箭,夏明翰为什么慷慨就义、谭嗣同为什么弃逃赴死。动物需要轻松,人则需要尊严。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人只要有信念,那么他就有尊严,就有比他生命更重要的东西。这样的人的死,才值得扼腕,值得叹息,值得被历史铭记,才会以另一种方式,永恒地活着。
而那只羊,总会被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