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小航和小东是安徽肥东圣泉中学的学生。2016年3月31日,小航与小东在上体育课时,小航从坐在操场上休息的小东头上跨过,小东随即将小航摔倒在地。小航因此受伤,手臂骨折,导致了十级伤残的损害后果。小航将圣泉中学以及小东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各项损失9.7万余元。
说法: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法院审理认为,小航受伤发生在上体育课期间,肥东圣泉中学在上体育课期间没有尽到教育管理的义务,对小航造成的伤害应当承担责任;小航自身也存有过错,原因是小东坐在操场休息,小航突然从小东头顶上跨过,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小东对小航的伤害是过失行为造成的,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也存有过错,应承担责任。近日,法院最终判决肥东圣泉中学承担50%责任,小东父母承担25%责任,剩下的25%责任由小航自己承担。(文中人物为化名)
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