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吉林省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教师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罪一案由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全国首例虐待被监护人案件。
2016年10月26日,此案经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身为幼儿教师,多次采取用扎刺、恐吓等手段虐待被监护幼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2年10个月。
彭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