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望城县铜官镇的读者,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我父亲今年52岁, 5月12日,他在家干农活时不幸从拖拉机上摔下来,摔断了腿,由于伤情严重,家人只好把他送到了附近长沙南方骨外科医院,而没有送到望城县县新农合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长沙南方骨科医院在我父亲进医院时就强调了医院是新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并且是非营利性质的医院。医院的这番话让我一家人吃了定心丸,因为我父亲从2005年起就参加新农合了,这样多少可以减轻点负担。我父亲在医院住院一个星期,共花费了一万多元。
6月份,我父亲委托村干部帮他去镇合管办申请报销时却被告知:一分钱都不能报销。镇合管办的工作人员说明不能报销的原因有两个:南方骨外科医院不是望城县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而且南方骨外科医院是营利性质的医院。我很郁闷,我就是想知道邻县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咋就不能报销呢?
我咨询了望城县“县合管办”,工作人员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也可以报销,但报销比例只能按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工作人员还提醒我,必须提供四件东西:医院是非营利性质的职业证明复印件;住院发票;疾病诊断书;参与新农合的证件。
至今,我父亲的情况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参加了新农合却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减轻负担,我父亲的心情很沉重。
望城县 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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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雷鸿涛 李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