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邵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案,抓获两名吸食、贩卖“依托咪酯”嫌疑人,这是在“依托咪酯”列管后邵阳县首例涉“依托咪酯”毒品违法犯罪案件。
去年10月,贩卖“依托咪酯”嫌疑人陈某在深圳某电子烟厂打工期间认识了同乡的龙某(在逃),龙某赠送了一支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给陈某,陈某在明知依托咪酯是毒品的前提下还是因为好奇吸食了一口,但因产生身体不适陈某并未继续吸食。
同年11月,陈某回乡时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带回邵阳县,被同乡好友侯某得知。今年1月,陈某接到侯某电话,称有一个朋友辉子(化名,在逃)出500元想购买陈某那支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陈某欣然答应。当天晚上6时,陈某、侯某携带电子烟与辉子见面并达成交易,随后陈某、侯某共同分配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得来的500元。
今年3月,邵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3月8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侯某。经审讯,两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高桦 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