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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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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代表委员联合解纷

    对当事人释法说理。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丽君)近日,慈利县法院岩泊渡法庭法官携手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05年,原告单某与被告向某自由恋爱,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由于单某不适应南方生活,加之就业形势严峻,于2017年外出打工。从此,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单某与向某多次协商离婚不成,遂诉至法院起诉离婚。

  该案受理后,在送达诉状副本、传票的过程中,被告向某抵触情绪较大,拒收相关诉讼材料并拒绝出庭应诉。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被告当事人所在村,了解到县人大代表杨平亮、朱林芳二人在当地享有显著的声誉和深厚的群众基础。邀请他们帮忙调解,同时邀请县政协委员刘秀秀参与。助力案件公正、合理解决。

  在岩泊渡法庭和心园内,案件承办法官及代表委员在尊重证据、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商量着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思路,并通过“背对背”做工作的方式,分别从农村风俗、家庭亲情、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对双方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有了明显好转,都称可以坐下来商量。

  “希望你们冷静过后能够感受生活的不易,反省自身不足,好聚好散既是对自己曾经选择的尊重,也是从容面对得失、从容面对未来生活的态度。”代表委员与承办法官一次次耐心劝导沟通,并提出让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意见。

  最终,双方达成自愿离婚,两个女儿由被告向某抚养,抚养费由被告向某自行承担,原告单某可定期探望的一致协议。随后,法庭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得以妥善解决。

  “离婚后,你们依然是孩子的父母,夫妻关系解除不代表责任解除。孩子幸福与否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离婚,而取决于你们是否尽到做父母的责任。”考虑到案件中涉及到两个未成年人的成长,承办法官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劝导其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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