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刘文喜
“会上同意修这条路的人数未达80%以上,不符合集体决议规定,而且会占用基本农田违规修路,我们要求罢免村支部书记。”近日,慈利苗市镇纪委收到某村村民递交的信访材料。
经了解,促使村民前来信访的导火索源于近日该村八组召开的组民会议。会上,就延伸杨某房屋前断头路至村主干道征求意见。23户参会代表在组长的主持下投票表决,最终14户同意,9户反对。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予以通过,然而矛盾并未消解,反而被激化。
为及时化解矛盾,合理解决问题。镇纪委书记带领镇自然资源所、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在断头路上距离尽头约50米处,两户房屋边角相对卡在道路两侧形成瓶颈,小车通行容易刮擦,大车根本无法通过。给里面5户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村民多次向村里反映。近年,通过积极争取,该村将道路修建纳入规划,计划于近期开始实施。家住道路终点的杨某承诺,将自家偏房拆除后从屋后桔园里修路通至村主干道,在解决5户通行难题的同时也可以实现此片村组道路的相互贯通。
“您看一下,以田埂为界,以上黄色的那片才是基本农田,下面这块要修路。”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向信访人展示土地类图斑,明确解释拟修路土地并未占用基本农田。同时,镇司法所负责人就集体公益项目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信访人进行详细阐明,“必须80%以上同意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随后,工作人员专程来到信访人家中,将走访调查情况进行反馈,针对产生此次矛盾的原因进行了情理分析,信访人均表示认可。心结打开了,断头路也即将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