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俏江南董事长张兰更改国籍引起的各种争论一度成为热点,也引起了一些思考,比如为何中国富人移民那么容易?其实,一些国家对于移民,尤其是资产比较多的人向外移民,设置了很多门坎。
加拿大: “断绝”亲戚关系
如果一名加拿大公民要移居海外,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照常纳税。第二种是申请做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所谓“非税务居民”,即保留随时回到加拿大居住的资格,但因满足某些条件而合法豁免向加拿大纳税义务的居民。
既然已经离开加拿大,自然应该放弃在加拿大的工作,也就不再能获得工资等收入。当然,养老金、租金、股息、红利、退休津贴等收入可继续获得。然而,要做“非税务居民”也有让人头疼的难题。
首先,不能在加拿大拥有不动产。如果拥有,可以选择出租,但出租屋只要一天不处于被出租状态,房主就又变成税务居民了。还不能在房子里保留自己的房间,否则也要纳税。其次,不能在加拿大保留任何需要抚养、赡养的直系亲属,如果移居海外,而直系亲属仍居留加拿大,那么不但要签署不承担与这些人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的法律文书,今后与他们之间也不能有任何“通财之谊”。第三,必须放弃一些作为加拿大纳税人的权利。如必须注销加拿大驾照,放弃一切在加拿大银行开设的账户、信用卡、医疗保险,不得拥有加拿大公立图书馆借书证和其他会员卡。
即便做完这一切,也不能就放心地不去给加拿大政府纳税,而是需要小心谨慎,因为随时可能因一个举动,而重新变成税务居民。比如偶尔回加拿大玩一段时间,可一定要数着日子玩。一旦一年内住在加拿大超过183天,对不起,就又成为光荣的加拿大纳税人了。
美国:盯着有钱人追讨“退出税”
从法律程序上来看,美国人放弃国籍非常简单。对于普通人来说,通过审核后,只需要缴纳450美元(1美元约合6.29元人民币)的手续费就可以放弃国籍了。但是对于富人来讲,就不会这么简单了。
为打击富人为逃税而放弃美国国籍的行为,美国国会2008年通过《英雄报酬补助救济税法》,这项法律规定,对放弃国籍的美国人征收“退出税”。征收“退出税”有三个前提:一是放弃国籍前5年年均收入税前超过14.5万美元(2010年标准,此后每年会微调);二是净资产至少200万美元;三是没有过去5年的足额交税证明。三条中符合任意一条,就成为纳税对象。
新加坡:卖房子加服兵役
男性公民如果放弃新加坡国籍,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已经完成义务兵役制之下规定年限的兵役。如果是战争等特殊时期,政府可以不允许公民放弃新加坡国籍。
一般来说,新加坡不会在经济或税务方面为希望放弃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人特别设限。不过,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说,所有放弃新加坡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人必须将自己名下的组屋售出。因为组屋是新加坡政府建造卖给老百姓的房子,带有一定的保障房性质,仅出售给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摘自《国际先驱导报》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