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谢富治等规定,审讯人员在审讯当中,审讯者与被审讯者都不得有一言一语一句一字,损伤到他们的那个“无产阶级司令部”——“中央文革”的成员陈、康、江、王、关、戚等。否则,就要同样问罪。这个荒唐的规定,闹出了许多笑话。有的审讯人员,昨夜还在审讯别人,由于一句问话被他人认为不当,或者对被审讯者的所谓“攻击言论”疏于“立刻猛烈回击”,第二天就变成了“利用审讯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重大政治罪犯,其中有人因此而被关押好多年的。
正因为如此,有的人甚至不敢临审。特别是1976年天安门运动前后,他们捕了三百多人。那些青年是公开反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们祸国殃民的罪行的。一到审讯时,被审讯者开口就是骂江、张、姚、王、康生之流,审讯人员耳朵里灌满了骂他们的“首长”的言论。因此,当时的审讯室,除了被审讯者的痛骂,就是审讯者自我表白的回击:“你反动!” “你污蔑!”“你造谣!”要不就是拳打脚踢皮鞭响,还有谁敢接触到所谓案情的内容呢!“你污蔑中央首长!”“你诋毁无产阶级司令部!”“你罪大恶极!” “你死有余辜!”这么一来一往的对骂,一句一句地紧跟,相互交织,弥漫在审讯室的空气中。书记员记了许久,下来只能哭丧着脸向“领导”诉苦说:“这,这这这,怎么能作为材料呢!”“领导”只能难堪地说:“压下吧,可不能毁掉,查起来要负责任的!”
(摘自《从“童怀周”到审江青》 汪文风/著)
(作者为当年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