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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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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不该寄出的家书

    1949年10月24日晚,解放军三野十兵团夜袭金门岛。

    经过三天鏖战,这支人马终因后继无援、寡不敌众而全军覆没。其中,三千余名年轻的解放军官兵壮烈牺牲,五千余人被俘,其中负伤者占三分之一。赵保厚为当年参加战斗的营部医务员,在金门战争的第二天被俘。后被分散到了国民党军队里。

    经多年等待,返回大陆不成,赵保厚后来成为台北陆军总司令部的一名传令兵。36岁那年,赵保厚与一个年龄小自己14岁的台北姑娘结了婚。51岁那年,在国民党军队服役30年后按准尉军阶退役。

    在大陆,1953年,山东博兴县人民政府民政局的两名工作人员陪同两名军人,把一张“失踪军人证明”和100元钱双手递到赵保厚母亲微微颤抖的手里。那时,博兴县县政府在县城东郊新修了一座烈士陵园。在陵墓区一排排坟冢中,赵保厚的墓碑也竖立其中。

    然而,赵保厚在其回忆录中讲述了这么一桩心酸事:

    1965年我写了一封家信,由海员朋友“小信封装进大信封”丢进了日本邮筒。这封信经过国内的严格检查,最终还是寄到了父亲手中。家里知道我没有死,都很惊喜;不久乡里来人通知取消了母亲的烈属待遇,县烈士陵园里我的“烈士”名字也被涂抹掉。第二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父母就真的倒霉了。由于有台湾这一海外关系,父亲不久就被折磨而死,母亲也在村中被强迫扫大街。从此以后,我的母亲由为了儿子牺牲而悲痛与悲伤,一下变成了遥不可及的牵挂与担心,唉,那是一封不该寄回山东老家的家书呀!

    1983年中央74号文件下达,根据文件精神对金门战斗中被俘归来人员进行复查,对处理过重的都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平反,并落实政策:一、判死刑者,全部维持原判。二、10年以上徒刑者,复查后分别处理:有维持原判的,有免予起诉、恢复军籍的,有撤销起诉,恢复党籍、军籍的。三、10年以下徒刑者,一律撤销原判,恢复党籍、军籍。四、其余一律撤销有关处分,复转、资遣者补发复转费。此时金门战斗遣返归来人员共900余人中,已有三分之一的人去世了,平均死亡年龄低于60岁。(摘自《金门之殇——来自台湾的一位参战老兵亲口讲述的历史》 赵保厚口述 李善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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