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有一种现象,总将出现的问题归结于特殊阶段,诸如食品安全是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环境污染是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贪污腐败是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社会分化是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等等。似乎只要还处于这个阶段,出现问题就不可避免,有了问题就可以免责。而只要过了这阶段,问题就可以自然而然解决了。对这种“特殊阶段论”,要予以警觉。
在某种意义上,每一个阶段都是特殊的阶段。每个时期都有独特的问题。
当下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封闭转向开放,并面向全球化。中国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复杂的转型,这么迅速的转变,的确史无前例,出现问题的概率自然比较大。
然而,阶段特殊性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无限夸大,更不能因此礼崩乐坏。社会发展有一定的通则,最基本的要求既不能随地域变化而改变,也不能随时段的变化而改变。比如食品安全的标准之类,是依照健康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不能说一个时期需要注意健康,另一个时期就可以随意损害健康了。是否损害健康是底线,在这个基本问题上没有例外。
客观上存在的特殊阶段是一回事,主观上如何对待这个阶段又是另一回事。一种消极的态度是,对特殊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于是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出现了,把坏的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一种更为负面的态度是,借口特殊阶段,以此规避社会约束,钻发展的空子,牟取不当利益,使得不该出现的问题都出现了。而一旦出现问题受到社会非议和批评时,特殊阶段成了一张推卸社会责任的挡箭牌,成了一块掩盖社会良知的遮羞布。
由此看来,对特殊阶段持积极的态度非常紧要。越是处在特殊时段,越是要提高警觉以克服麻痹心理,越是要采取针对措施以防微杜渐,尽力将问题减到最少,将影响降到最低。疾风知劲草。特殊阶段难道不是考验、拷问人们的社会良知的特殊时刻么?
(摘自《东方早报》11.7 陶文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