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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0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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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拒绝进步的力量

    面对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一种最深层的无力感,不是来自那种变化的多端,常常却是一些拒绝改变的力量。它让我们一再反思,关于进步,关于法治,我们到底走出了多远?

    10月31日,一场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大会在山东曹县人民会堂举行,20人在大会上被公开逮捕,曹县法院随后对被告人进行宣判。根据当地官方的说法,2000余人参加了大会。这样的事情总是一再出现,早已到了令论者无语的地步。

    禁止任何形式的游街示众,多年以来早已为法律三令五申。一个人永远对自己的身体拥有主权,即便罪人的身体也不能成为别人的手段。这些观点早已成为共识。然而就是这种我们以为早己成为社会共识的权利底线或权力伦理,以为属于最基本的法治精神、最浅显的文明规则,曹县方面却仍旧一副惘然不知,依然我行我素的样子,让人不知今夕何夕。已经很难说,相关部门到底是真不明白还是佯装不知,或者是根本视法律如无物,但无论怎样它的确让我们看到,一个愈来愈进步的法治社会背景下,一种始终不曾改变的权力僵化。

    勿让执法者成为法治的障碍,那么一个前提必须是执法者更能成为法治精神的践行者。一些事实却表明,很多公权力者并没有主动适应浩浩汤汤的变革,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比如不久前,鉴于不少地方事业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涉嫌歧视,反歧视公益人士郭彬公开举报至各省相关部门,然而收到的回答竟然是,“因为往年都是如此的。”这个回答,将一种拒绝适应变化的僵硬或固执尽显无遗。

    还比如知名律师李庄日前在微博上表示的:近几个月,应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邀请奔走于各地,接触了大量司法案例,同时,也多与当地公检法人员进行广泛交流,震惊的是,一些执法者,竟然不知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新《刑诉法》。这种情形令李庄直呼“可悲”。权利时代,法治隆隆前行,相关公权部门却不为所动,岂不悲乎!

    显然我不太认同,一些手握权柄者真的闭目塞听。真正的原因或许在于,一些早已为法治理念所抛弃的那些做法或举措,更能体现权力可以不受节制、为所欲为的本能诉求。所以一切的根源,仍在于这样一个现实问题:权力的边界何在,谁才能真正地约束权力?

    这样的事例每出现一次,总会不可避免地让人调低对于法治社会的信心,对于依法执法的期待,而最终会让人误以为,法律与执行,法治与社会,从来都是两张皮。

    (摘自《华商报》11.3 杨耕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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