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只买贵的
不买对的”
江苏省高速公路换了一次路牌,总共1.9万块牌子,花了两个亿。这两个数字引起了很多网民的不解,一个小小的公路标牌,“也就是一块铁皮,上面涂几个字而已”,怎么一块就要1万多元?
相关方面的解释是,货好价格高。可记者向多个专门经营高速公路指示牌的厂家询价核实,几个厂家的报价都没有江苏高速换牌实际所花的价格高。一家企业道出了实情,所报的价格都是出厂价,“如果招投标的话,这个价不可能。”有点出人意料,不是说招投标价格更低吗,怎么经过了招投标,反倒推高了价格?企业解释,招投标对厂家而言,花销比较大,增加了工作量和成本,尤其是打点费用,“价格至少要比现在的报价高出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左右。”企业的花销,打点的费用,这笔钱用到了哪里?对于现在的招投标,民间一直有着各种各样的猜想。为什么政府采购会出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为什么经过了招投标反而价格更高了。
如果招投标不仅没能起到节约财政支出的作用,反而加大了公帑浪费,这样的招投标,不过是权力自肥的幌子。
(摘自《中国青年报》7.19)
“城管外包”不是创新是违法
深圳市把建筑上的外包运用到城管执法领域,被认为是创新机制,这不得不让人感到我们的创新已经背离了方向。更可怕的是,这样的创新机制已经运行了5年之久,要不是部分成员涉黑被披露,遭到了广泛的质疑,恐怕这样的机制还要运行下去。
无论何种原因,深圳城管也不能把执法权外包。城管很多工作涉及到执法,执法就应该具备执法资格。
近期来,我们看到城管想出了很多办法来搞创新。如有的城市聘请志愿者来做城管,有的甚至还请来洋人。一个志愿者怎么能有执法资格,一旦给执法对象造成损害,谁来赔偿,是志愿者赔偿,还是城管赔偿?一些城市会不会把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外包给公司,让他们通过强制手段来推行,因为出了问题也和他们无关。
所以,无论是城管志愿者也好,还是城管外包也好,都不是什么创新,而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如果这样的创新得到推广,那么将是怎样的一个景象?高速公路执法的不是交警,而是外包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他们怎么能不会乱罚款?
(摘自《北京晨报》7.23 )
责任编辑:王恒 范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