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官吏就饱受行贿之困扰。一些才情四溢的官场中人,在拒贿的同时写下了无数经典篇章,留下众多极具智慧的拒贿故事。
唐代白居易不仅是一位著名诗人,还是一位清正廉洁的官员,同时他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通过自己的诗歌作品向社会公布个人收入与财产的古代官吏。刚入仕途时,白居易担任政府机关校书郎,是个抄抄写写的文秘,他在诗中说:“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馀。”不久,因表现不错,工资翻了一番,他作诗:“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接着,外派到苏州任刺史:“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随后,白居易调回京城,为宾客分司,工资已是他刚入仕时的十倍:“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白居易用这样的方式,不让别人有行贿的机会,也没给自己留受贿的空间。
北宋宰相王安石善于诗文,一个地方官以为他肯定喜爱“文房四宝”。为投其所好,那人给他送去一块砚石,并当面对他说:“这块砚真好!”王安石问:“好在哪里呢?”那人答曰:“呵之即可得水!”王安石一口拒绝,笑吟道:“纵得一提水,又能值几何。”羞得那人无言以答,只好收起宝砚起身告辞而去。
清代张伯行在福建和江苏任巡抚、总督时,极力反对以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并写过一篇禁止馈送的《“一”字诗》:“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事,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此文言简意赅,浩气凛然,表现了他对拒礼拒贿的深刻认识。这种严于自律,堂堂正气,使行贿纳礼之辈望而却步。张伯行正是凭借着这种坚定的为官立场,成为了“清廉刚直,政绩卓著”的楷模,从而彪炳史册。(摘自《民生周刊》第10期 李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