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当时内阁首辅翟銮的两个儿子同登进士,时人讥之“一鸾(借指翟銮)当道,双凤齐鸣”,翟銮也因此被弹劾“有弊”。嘉靖皇帝震怒之下,将翟銮父子罢黜为民。
嘉靖的做法亦非没有先例。早在北宋雍熙二年(985年),宰相李昉之子、吕蒙正之弟本已取得殿试资格,但宋太宗却提出,“斯并势家,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有私也”。竟不许二人参加殿试。
历史上关于官员子弟的应试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争论的焦点。应当说,官员子弟由于环境的熏染,对于政治难免会有比一般人更强的敏锐性和适应性,由于这个原因,如果他们在科举考试乃至仕途发展上有较好表现,应当也属无可非议。但另一方面,更多的情况却是,相当一部分官员子弟并非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而是倚仗父辈的权势实现金榜题名乃至平步青云,这实际上也是对寒门子弟在政治权利上的另一种剥夺。也因此,不少人有意识地将抑制官员子弟应试作为奖掖寒士、体现公平的一种手段。如唐代王起主持考试时,明确提出“科第之选,宜与寒士,凡为子弟,议不可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的状况。到了宋代,更专门创立了“牒试”制度,规定官员子弟、亲戚、门客须专送别处考试。康熙时亦曾要求大臣子弟参加考试单独编字号,规定取中名额,以实现“大臣子弟既得选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
(摘自《学习时报》 张晓政/文)